郑善伸手摸了摸桌面,发现积了一层灰。
“得先打扫一下。”
“恒哥,你下午有事么,有事的话你就先忙去吧!”
放下郑善的行李,正在参观的郑常听到后,回到说:“没事,工房那边基本没什么事,我现在先把你这个主公侍奉好才是关键。”
“恒哥,你又在说笑了。”
说笑间,郑善从一堆刚买的东西中找出一条抹布,到卫生间取水。郑常也过来帮忙。
郑善是个爱干净的人,因此打扫的非常细致,力争不留一丝一毫的污迹。
正当他们忙碌的时候,正门被打开了,一个人影闪了进来。
“应该是舍友回来了!”
郑善反应过来,停下打扫的动作,走出自己的房间,去和未来的舍友打招呼。
“你……好!”
见到舍友的真面目,郑善打招呼的动作突然一噎,半晌才把后面的‘好’字说出口。
“你是留学生?”
只见那人人高马大,金发碧眼,鼻梁高高,皮肤白白,让习惯了天朝黑发黑眼黄皮肤的郑善吓了一跳。
那人听到郑善的招呼却是十分高兴,他放下手中的便当,手舞足蹈的说:“嗨!你好…!@#¥%”
之后就是一段郑善听不懂的夷语,让他一头雾水。
“啊!对不起,太激动了。”高大男子反应过来,接着说:“你好,我叫吉姆,吉姆·福尔摩斯,来自大不列颠,历史系留学生。”
自我介绍的同时,吉姆伸出右手,朝着郑善走过去。
“你好,我叫郑善,字长元。历史系新生。”郑善自我介绍的同时拱了拱手,见到吉姆的动作,一时僵在那里。
吉姆尴尬的收回右手,挠了挠头,学着郑善的样子拱了拱手,他说:“对了,天朝不兴握手礼,该行拱手礼的,真是抱歉抱歉。郑…”
我该称呼名,还是字?礼仪课上是怎么教来着?
“没事没事。”郑善没有在意吉姆的迟疑:“吉姆,是吧,叫我长元好了。以后又一起生活,请多多关照。”
“长元,好,就叫你长元了,我这边才是,以后,请多多关照。”吉姆哈哈一笑,拍拍郑善的肩膀:“对了,你在打扫是吧,我来帮忙吧。”
“不用不用。”郑善连连摆手:“已经快好了,那是你的午饭吧,你先吃吃吧。我有帮手的。”
郑常也停了下来,对吉姆笑了笑,说:“你好,吉姆,我叫郑常,来帮忙的。”
“哦!那好,你们吃了吗,要不一起吃吧,我买了好吃的。”
“谢谢,吉姆,我们吃过午饭了的。”
“好吧!那你们忙吧!我吃饭去了,不得不说,天朝的东西真的好吃,我吃了两次就爱上了,这个味道。”
看到吉姆边走边喋喋不休,郑善微微一笑:看起来,以后的日子不会太平静了。